日前,杭州市局受理中心在受理某药品连锁企业新开办门店申报资料时,发现企业所提供的两份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存在许多疑点,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市局人教处。人教处非常重视,及时与江西省金溪县人事局取得了联系,经查实,金溪县不存在“金溪县卫生院”这个单位,两份药师证均系伪造。为防止这两份伪造的药师证继续在其他企业行骗,特将伪造的药师证内容、特征通报如下:
伪证一: 胡方华,所在单位为金溪县卫生院,从事药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为药师,评审组织为金溪县卫生专业初级评委会,身份证号码36242919721110481x,证书编号DF00880702,发证单位金溪县人事局,发证时间1999年09月。
伪证二:应财旺,所在单位为金溪县卫生院,从事药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为药师,评审组织为金溪县卫生专业初级评委会,身份证号码362429198309244319,证书编号DF00880712,发证单位金溪县人事局,发证时间2006年09月。
杭州市局政策法规处受理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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