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问制剂调剂许可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三、许可条件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 而市场上没有供应时,经省局或国家局批准可以调剂使用。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l、《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申请表》; 2、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提供。 五、许可程序 受理→资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 六、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许可收费依据及标准 暂不收费 八、许可实施机关及责任处室(电话)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 处,联系电话:0571—88903337 九、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省局: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或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设在申请人所在地市局的 受理点 十、下载方式 通过省局网站(http://www.Zjfda. gov.cn)下载 十一、投诉机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内外用制剂调剂许可向省局设在申请 人所在地市局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其他调剂向省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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