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同意取消徐一奇执业药师郭惠珍医药行业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函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人教处2005年4月11日函悉。经你局核实,浙江明日医药有限公司徐一奇在报名参加200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原金华东阳湖溪供销社郭宅综合商店郭惠珍在报名参加2003年省医药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持假的学历证书,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为严肃认识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取消徐一奇2004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及资格,取消郭惠珍医药行业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以上两人,在2005、2006年度内不得参加执业药师和医药行业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专此函达。
二OO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