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 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药监办发〔2025〕1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金华开展2025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培训地点
|
培训时间
|
报到时间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仿真医院502教室(一楼大厅报到)
|
5月21日-5月24日
|
5月21日上午
8:00-9:00
|
二、收费标准
浙药监办发〔2025〕12号文件规定,面授每人300元/60学时(20学分),资料费30元/人。
三、其他
1.根据浙药监办发〔2025〕12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2.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可在浙江药师网上查询学时。浙江省内新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药师,具体操作详见浙江药师网站相关说明。
3.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看到“通知”后请按时到培训地点参加面授培训。
联系人:包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9-82319702 0579-82265263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二○二五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