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2019年执(从)业药师
及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为保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度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文件规定,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取的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中必修和指定选修内容不少于10学分。
二、收费标准
必修、选修项目20元/学分(执业药师协会会员凭有2019年年检标签的会员证优惠15%)。资料费30元/人。食宿自理。
三、缴费方式
2019年,学校财务处启用微信或支付宝缴费方式。缴费完成后,财务处会将电子发票发送到学员登记的手机或邮箱,由学员自行下载打印。
四、时间、地点
5月16日8:30-11:30,13:30-16:00报名、缴费。
5月17日至5月20日继续教育培训。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图书馆大厅报名。培训教室安排详见课程表(报名时领取)。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药师协会会员请携带有2019年年检标签的会员证原件。
六、 其它
我省实行电子学分管理。2018年考取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和没有在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的继续教育对象,请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登陆浙江药师网(www.zjda.com)的“个人用户”进行个人信息输入和修正,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省执业药师协会各地办事处办理个人信息审核手续。
联系人:虞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3600678286;0577-86699212
微信请关注.png)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9年4月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姓名(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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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后,本表交回报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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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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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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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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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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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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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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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修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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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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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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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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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我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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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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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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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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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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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2019年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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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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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带有2019年年检标签的会员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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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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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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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与上面姓名同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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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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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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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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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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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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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证各位学员能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及继续教育电子学分顺利录入,请认真、仔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或在相应的选项上“√”。
★报到、缴费时请携带本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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