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宁市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动态评价”监管新模式,收效显著,开创了药品监管新局面。
“分级+动态评价”监管新模式是指在上年度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开展动态监管评价,并将动态评价及时体现在企业店堂上挂的统一制式的“药械监管信息公示牌”上。海宁市将动态监管评价与三个方面结合,大大提升了监管新模式的效能,效果显著。一是与医保相结合。今年医保政策改革,对药品零售企业医保准入门槛降低,特别是对于本地零售连锁药店,营业时间由原先的1年放宽至半年,因未满一年无年度信用评定结果,故由原先提供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证明改为提供动态综合评价结果证明,唯有日常动态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者方符合医保申请条件。今年6月,5家连锁门店申请医保,其中1家动态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而列入整改对象。二是与市政府考核相结合。该市将该动态监管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中。三是与年度信用评定相结合。动态综合评价较差单位,在年度信用评定中予以降级或其他处理。
监管新模式的推行,不仅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与安全意识、信用意识,更有利地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还充分导入群众、舆论等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强大监管合力,更是大大提高行政监管效率。下阶段,海宁市局将联合人社部门研究制定定期通报制,对于动态监管情况不好的,及时通报人社部门,及时采取暂停医保等相关手段,更加强化企业时时刻刻规范经营的意识,也为动态监管新模式增加新砝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