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浙药监人〔2022〕6号)等精神,我院将于2024年5月15日举办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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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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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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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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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仿真医院502教室
(一楼大厅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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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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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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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32668
0579-8226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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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方式:请各参培学员根据通知的时间在微信小程序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缴费,请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收费标准:浙药监办发〔2024〕16 号文件规定,面授每人300元/60学时(20学分),资料费30元/人。
3、继续教育学时:根据浙药监办发(2024) 16号文件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2024年公需课学习由本校组织,无需进入浙江药师网学习,参培学员于报到当天开始公需课学习,具体操作流程届时告知。
4、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专业科目及公需课科目学时(学分)统一由本施教机构 登记至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管理系统。参培学员于培训结束一月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浙江药师网(http://www.zjda.com/)上查询学时(学分)获得情况。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初次参加我省继续教育培训的学员参加培训前需登录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详见网站相关说明。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西教1号楼116办公室
邮编:321017
联系人:陈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65263、82232668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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