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协会介绍|新闻速递|诚信档案|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志愿者风采|办事指南|药学服务|政策法规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8 09:05      点击量:5295

 

协会各地办事处(工作处)、联络站,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执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参加“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方案的通知》(浙药监办发[2020]40号),组织好全省执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内容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二)部门规章。《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二、参赛时间

2020年8月25日-9月25日。

三、参赛流程

(一)1.参赛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下载“食事药闻”APP参与答题。“食事药闻”APP下载二维码:


 

                  2. 参赛人员还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中国医药报公众号进行答题。


 

(二)注册采用实名制。参赛人员注册时需要填写真实姓名、所在行政区域、人员类别、单位及手机号,并保存好账户(手机号)及密码用于登录答题界面。参赛人员可全天候登录答题,知识竞赛于9月25日17:00停止统计得分。

(三)参赛人员点击开始答题后需在20分钟内完成并提交20道题目,中途不得离开答题界面,20分钟后系统将自动交卷。提交答卷后系统立即得出并记录答题分数。

四、题目和计分设置

竞赛期间每人每天有1次提交有效成绩的机会,每次答题20道,单选、多选各5道,判断10道。每题答对计0.5分,答错不计分。每人提交有效成绩的总次数不少于10次。

系统正式开放期间,系统选取每人答题的10次最高成绩(满分100分)计入所在省域的初赛成绩

五、工作要求

请各办事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参赛人员端正竞赛态度,遵守竞赛纪律,严禁代答及刷题行为。

为鼓励执业药师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的规定,协会参与并按要求完成答题执业药师及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授予继续教育自修9个学时3个学分),此学分3年有效。

 

    附件:1、协会关于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2、两法知识竞赛初赛网络答题实施细则.pdf
          3、浙药监办发202040号两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方案.pdf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0年8月27日

    关键字:
关 闭 】 【 收 藏 】 【 打 印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广告服务 | 系统管理
浙ICP备15012078号    (浙)-非经营性-2021-0151 版权归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所有.
技术支持:浙江海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