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市办事处(工作处),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各药学志愿服务大队,各会员单位,各执业药师:
经协会领导同意,现将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协助推荐和报送执业药师先进事迹稿件的函》(药监执函〔2020〕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及时推荐上报:
一、推荐方式采用推荐和自荐相结合,请各办事处、施教机构、药学志愿服务大队和执业药师规模在50人以上的会员单位择优推荐一至两人,欢迎各执业药师推荐和自荐;
二、请于6月15日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报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倪晓宇,联系电话:0571-85785537,电子邮箱:zhejiangyaoshi@126.com。
附件:
浙执药协2020 6号转发通知.pdf
20200415药监执函〔2020〕28号关于协助推荐和报送执业药师优秀事迹稿件的函.pdf
执业药师先进事迹推荐表.doc
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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