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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局“四有”监管守护春节药品流通安全

信息来源:绍兴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02-21 15:23      点击量:22497
         为切实维护好节日期间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长假前后,绍兴市局积极落实“四有”监管法,开展守护药品流通安全大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5个。

一是有计划,全面部署全市检查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绍兴市局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药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春节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做到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

二是有目标,明确春节监督检查重点。认真分析往年节假日期间的药品流通市场特点和投诉举报热点,将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检查区域,个体药店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滋补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有的放矢,提高了检查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处4起。

三是有宣传,增加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信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信息,增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手段。另一方面,绍兴市局于节前在市区热门消费商圈银泰广场开展“迎节日、保平安”广场活动,现场为群众鉴别中药滋补品的真假和品质,讲解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手册230余册。

四是有回音,落实检查结果处置责任。在基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绍兴市局采用暗访形式对全市零售药店进行了突击抽查,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药店20家,发现问题45个,并及时对外通报,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对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逐项销号落实,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严肃查处,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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