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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2016年执(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信息来源: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发布时间:2016-04-26 09:58      点击量:4559
为保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度全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文件规定,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取的学分不少于15学分。其中必修和指定选修内容不少于10学分。
二、收费标准
必修、选修项目20元/学分(执业药师协会会员凭有2016年年检标签的会员证优惠15%)。资料费30元/人。食宿自理。
三、时间、地点:
时间:5月19日8:30-11:00,13:30-16:00报名、缴费
5月20日至5月23日继续教育培训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温州市学院西路268号)图书馆大厅报名。培训教室安排详见课程表(报名时领取)。
四、注意事项:
1、往年参加过我校继续教育人员,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2、初次参加我校继续教育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药师协会会员请携带有2016年年检标签的会员证原件。
五、其它
我省实行电子学分管理。没有进行个人信息网上登记的人员,请在培训前登陆浙江药师网(www.zjda.com)“个人用户”进行个人信息网上登记,并根据网上提示,携带个人信息登记表(申请)、身份证、执业资格或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个人信息登记表上提示的地址办理审核手续,以便能顺利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联系人:虞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3600678286,0577-86689212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64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姓名
(必填)
 
身份证号码(必填)
 
资格名称
执业药师
 
资格证书号码
 
从业药师
 
中级技术资格
 
所修
学分
15学分
 
高级技术资格
 
初级药师
★不在我处培训
10学分
 
手机号码
(必填)
 
邮编
 
邮寄地址
(必填)
 
是否2016年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发票抬头
(若与上面姓名同可不填)
收费项目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费
金额
 
财务签章
 
 
注:为保证各位学员能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及继续教育电子学分顺利输入,请仔细、清楚地填写表格或在相应的选项上“√”。
    请于报到缴费时携带本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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